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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39人】

发布日期:2016/6/20 15:24:22 浏览:463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要求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市、区)管理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岗位名称、名额和岗位要求详见《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廊坊市户口(含各县市区);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廊坊市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等基层服务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它条件,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按《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凡涉及到需要确定年龄、工作时间、户籍地等,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4年10月3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毕业的在校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工作程序和实施办法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考者登陆廊坊人才网(http://www。lf-rc。com。cn或http://60.10.151.69)或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自行下载《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后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需要缩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转报其它岗位。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特别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2、报名地点:廊坊市人力资源市场(廊坊市广阳道144号)。

3、报名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户口本;

3)毕业证;

4)列入国家和省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二份。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4、市人社局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审查人在考生填写的《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上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考生需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可免交考务费。

5、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无误后,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相关证件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17日-19日(8: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廊坊市广阳道19号大门东侧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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