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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邮区中心区内邮路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3 12:12:58 浏览:214

来源时间为:2021-1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邮区中心区内邮路外包项目招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邮区中心区内邮路外包项目,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确定1名备选供应商。本项目服务期限:签订1年框架协议,如后续承运商年度考核达标且双方无异议,则续签1年。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序号

线路名称

邮路性质(正班/临时)

往返属性(往返/单程)

运行方式(直达/串行)

中心局发车

运行总时长(小时)

预测趟次

备注

邮路里程(公里)

1

廊坊-香河

正班

往返

直达

100

4

365

长年开通正班加班车,车型8吨

2

廊坊-固安

正班

往返

直达

120

4

365

长年开通正班加班车,车型8吨

3

廊坊-文安

正班

往返

直达

200

5

365

长年开通正班加班车,车型8吨

4

廊坊-三河

临时

单程

直达

100

2.5

10

旺季期间开通加班车

5

廊坊-香河

临时

单程

直达

50

2

350

旺季期间开通加班车

6

廊坊-大厂

临时

单程

直达

75

2

10

旺季期间开通加班车

7

廊坊-永清

临时

单程

直达

40

2

50

旺季期间开通加班车

8

廊坊-固安

临时

单程

直达

65

2

350

旺季期间开通加班车

9

廊坊-霸州

临时

单程

直达

70

2

50

旺季期间开通加班车

10

廊坊-文安

临时

单程

直达

100

2.5

350

旺季期间开通加班车

11

廊坊-大城

临时

单程

直达

110

3

10

旺季期间开通加班车

12

廊坊-燕郊

临时

单程

直达

100

4.5

10

旺季期间开通加班车

13

廊坊-胜芳

临时

单程

直达

65

2

350

旺季期间开通加班车

14

三河-环渤海

临时

单程

直达

100

2.5

50

长年开通临时加班车

15

香河-环渤海

临时

单程

直达

50

2

100

长年开通临时加班车

16

大厂-环渤海

临时

单程

直达

75

2

50

长年开通临时加班车

17

永清-环渤海

临时

单程

直达

40

2

1460

长年开通临时加班车

18

固安-环渤海

临时

单程

直达

60

2

1460

长年开通临时加班车

19

霸州-环渤海

临时

单程

直达

70

2

6000

长年开通临时加班车

20

文安-环渤海

临时

单程

直达

100

2.5

365

长年开通临时加班车

21

大城-环渤海

临时

单程

直达

110

3

100

长年开通临时加班车

22

燕郊-环渤海

临时

单程

直达

100

4.5

100

长年开通临时加班车

23

胜芳-环渤海

临时

单程

直达

65

2

1460

长年开通临时加班车

2.2招标范围:廊坊邮区中心区内邮路外包供应商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为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材料或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代开专票除外,提供有效复印件)。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使用单位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或外协5吨以上厢式货车总数量不低于30辆。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自有车辆:投标人所有车辆、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

(2)外协车辆:与投标人签订车辆租赁协议、挂靠协议,车辆明确由投标人使用及管理的车辆。

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7.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邮路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邮路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承担邮路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邮路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开标一览表中的最高限价。

1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应缴纳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承诺书。

13.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1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8日9时至2021年10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初审通过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交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5日当天14:30:00,地点为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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