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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政〔2015〕117号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4/23 10:00:18 浏览:130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21号),扩大我市服务贸易规模,提升服务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培育外贸出口的新增长点,加快形成服务出口与货物出口并举的对外贸易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调结构、转方式、培育外贸竞争优势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构建服务贸易新载体,培育服务贸易新业态,拓展服务贸易新领域,促进服务贸易总量持续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形成服务业与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到2017年,全市服务贸易取得长足发展,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年增长率保持在17以上;到“十三五”末,服务贸易占货物贸易比重逐步提高至10以上。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兴服务领域占比逐年提高,国际市场布局更趋均衡,形成以“两区”为核心,“三带”、“多点”协同发展的区域格局。

结合我市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优化“两区三带多点支撑”的战略布局,统筹发展全市服务贸易。“两区”即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服务贸易功能区为核心,充分发挥其产业聚集效应,引领带动全市服务贸易产业发展。“三带”即北部以潮白河高新技术产业区为中心,发展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服务等高附加值现代服务产业;中部以临空经济区为中心,着力发展仓储、物流、运输服务产业;南部以永清、霸州、大城为重点,着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旅游服务产业。“八基地”即重点培育廊坊开发区云存储数据中心产业园、燕郊高新区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安次仓储物流、永清农业观光旅游、固安空港物流、大城红木家具等六个特色服务贸易出口基地,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加快发展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华北科技学院两个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保障服务贸易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重点发展领域

(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贸易。实施“互联网 ”战略,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健全现代技术贸易促进体系,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和技术出口,鼓励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完善信用、快递物流、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加快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加快开发保险和再保险市场,推进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创新。优化租赁服务结构,提高租赁在大型设备领域的渗透率。加快发展环境及节能服务,积极推进环保工程设计、咨询、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节能审计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推动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和发展国际商务、度假等高附加值旅游服务,推动旅游服务跨境交付,鼓励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巩固和开拓境外劳务市场,鼓励采用特许经营、项目融资等国际通行方式开展国际工程承包。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大力推进钢铁、建材、轻纺等行业的研发、设计、技术培训、企业管理等服务出口。开拓工程设计、监理等建筑服务市场。发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服务,加快建设综合运输网络,完善跨国(境)物流管理政策和配套服务。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整合功能和延伸服务。大力发展会展服务,积极引导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落户我市。推动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批集展贸直销、电子商务、信息发布、物流配送、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面向国内外市场的服务平台。

(三)积极发展社会公共服务和文化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国际医疗和生物医药服务,以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发展为依托,加快培育健康服务贸易链条。鼓励市内医疗健康服务机构与国际知名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市教育机构提高教育服务创新能力,开发有比较优势的国际化教育服务项目,鼓励扩大来廊留学生规模。积极推动会计、法律、广告代理、检测认证、品牌价值评估等专业服务对外交流。积极建设文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文化贸易基地,重点培育区域特色文化服务贸易;扩大服装设计、出版物、美术品、广告、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进出口;提升演艺演出、地方戏曲等优势文化服务进出口,加快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步伐,大力发展创意设计、网络文化、立体影视、文化产品数字制作、动漫游戏、广告等新兴文化对外贸易,积极推动新闻、信息、版权、产品、服务、企业、资本、品牌“走出去”。促进广播影视服务贸易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在境外兴办实体。以体育劳务、技术培训等为基础,逐步扩大国际体育服务规模。

(四)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为支撑,以三河燕郊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产业基地和重点企业为依托,积极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引进国(境)外投资商到我市注册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在岸外包市场。巩固扩大信息技术外包,拓展做大业务流程外包,培植发展知识流程外包,构筑特色鲜明、错位互补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格局。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加快发展软件研发设计、物流服务、会展服务、采购与营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外包。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巩固和提升“两区”的服务贸易集聚中心功能区地位,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培育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服务贸易企业或跨国公司。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和合作联盟,提升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重点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产业,打造大数据和云计算软件与信息产业集群。支持中小型服务业企业开展对外业务。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型,由单一出口产品转向提供全过程的服务链支持。支持生产性企业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在优势领域开展社会化服务。鼓励支持快递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融合发展。

(二)推动服务贸易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三带”区域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均衡协调的服务贸易发展格局。提升服务业开放层次,营造与国际服务业接轨的市场环境,增强其服务要素集散枢纽及辐射带动功能。鼓励北部产业带发挥产业、资源等优势,加快提升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产业规模;加快建设中部产业带,依托临空经济区,实现仓储、物流、运输服务产业快速发展;鼓励南部特色产业带依托当地制造业转型升级对服务业的巨大需求,在发展文化服务、旅游服务等特色服务贸易上取得突破。

(三)培育特色服务贸易出口基地。以培育服务贸易重点企业为依托,引导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加快培育六个特色服务贸易出口基地。将发展服务贸易作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与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相衔接,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型,由单一出口产品转向提供全过程的服务链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服务剥离”,推动服务环节外包,促进专业化服务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生产型企业设立专业服务提供机构,在优势领域开展社会化服务。结合国家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工作,积极推动特色服务贸易出口基地建设。

(四)促进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重点引进全球服务业跨国公司,大力推动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发展。加强与阿里巴巴、华为、微软等国内外500强等重点服务业企业合作,鼓励在廊设立运营、研发、采购、分销、物流、品牌等具有贸易营运和管理功能的总部或分部。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快递物流企业来廊建设区域总部基地或分拨中心,增强物流辐射集散能力,努力推动我市成为京津冀区域重要物流节点城市。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提升引资规模和层次。推动我市金融、保险、管理咨询、法律、会计等服务业加快“走出去”,积极参与内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与台湾服务业合作与交流。

(五)深化与京津的合作。依托京津冀服务贸易工作联系机制,深入推进与京津服务贸易融合发展。重点开展金融合作,在投融资、委托管理、联合共建等方面扩大合作范围。开展服务外包深层次合作,共同拓展海外业务。开展会展业交流与合作,促进三地会展经济协调发展。重点发展计算机信息、科技、医药、文化等领域的服务贸易。鼓励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依靠制造业转型升级对服务业的巨大需求,加快提升物流、设计研发、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

(六)创建服务贸易促进平台。支持商协会和促进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整体宣传“廊坊服务”,提升服务贸易品牌和企业形象。引导企业参加香港服务贸易洽谈会、德国科隆游戏展、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等专业性展会,积极推介“廊坊服务”品牌。利用各种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搞好对外宣传、信息咨询、品牌推广、市场拓展等服务。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统筹现有服务贸易发展相关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突出政策支持重点,完善和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共服务。加大对技术、专利、信息等生产性服务进口的支持。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对服务企业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市场开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扩大税收支持范围。落实国家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措施,扩大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应税服务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应税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鼓励扩大服务出口。

(三)强化金融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充分运用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渠道进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探索研究、更便捷的外贸汇率避险险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鼓励服务类企业通过与国内外制造型企业联合,实现跨国经营。

(四)提升便利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模式,开辟通关“绿色通道”,在保证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为以实物载体形式出口的服务提供通关便利。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服务贸易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手续和审核流程,提升结算便利,降低汇率风险。对企业申请进入国际市场所必需的资质认证,给予适当支持。积极为服务贸易企业各类人才进出境及服务贸易企业员工境外工作提供办理证照、签证以及通关的最大便利。简化外汇审核流程手续,在企业开户、收支、结售汇、融资等方面提升结算便利,降低汇率风险。支持金融机构针对服务贸易的特点,设计符合企业需求的外汇产品,在外汇期限、币种、利率以及汇率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服务贸易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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