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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省65所院校实施高职单招

发布日期:2016/6/29 22:33:04 浏览:544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郑佳)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单招的招生对象、院校、计划、考试等进行了说明。

据悉,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依据学校申请情况,2016年实施高职单招的院校共计65所。

单招人数不得突破本校专科招生总计划的60

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各单招院校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6年专科招生总计划的60,具体计划数额由院校自行确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各单招院校计划总数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不再做任何调整变更,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录取备案;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计划可在征集志愿时调整至本校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使用,对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以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考试分为“联考单招”和院校自考

201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继续实行不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组织考试(以下简称“联考单招”)和院校自行组织考试两种方式。联考单招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除外)、制造、电子信息、土建、财经、农林牧渔、旅游、交通运输和艺术设计传媒等10个专业类。

联考单招各专业类实施统一命题(含文化基础和技能测试)、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合组考的单招院校使用。具体联考实施方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如考生有对口专业成绩,可替代职业技能成绩,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报考,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如考生不认同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逐步改变“一生一校”的志愿录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两种方式志愿填报和录取

2016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单考单招的专业实行两轮志愿填报和两轮录取的方式。一志愿设一所院校,考生参加该院校组织的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考试成绩进行首轮录取备案。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首轮相同,首轮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录取。参加征集的院校需认同他校成绩,并在征集计划中注明。鼓励实行单考单招的院校按专业类招生。

二是实行联考单招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5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允许院校在专业大类范围内调整计划。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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