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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廉租房】廊坊廉租房申请条件、流程,廊坊廉租房价格

发布日期:2022/11/30 17:29:25 浏览:194

廉租房是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自从颁布了廊坊廉租房相关政策后,廊坊廉租房申请条件、廊坊廉租房申请流程、廊坊廉租房价格等一系列有关廉租房的疑问一直困扰着市民,吉屋小编为您汇总最新廊坊廉租房政策。

您的位置:问答石家庄楼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打分及分值修改情况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按照市下达的实物配租任务指标,根据软件系统的打分情况,依次确定享受实物配租家庭名单,并通过软件系统上报市保障中心。

据悉,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实物配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如发现廉租住房申请人虚报、瞒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

对已经骗租的廉租住房,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清退并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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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哈尔滨楼市《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使用管理办法》是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目前,这个租金标准正在酝酿讨论之中,总的原则是按照市场租金的60来确定公租房的租金标准,采取差别化的租金标准。

所谓差别化的租金标准,就是根据哈尔滨不同区域来确定不同的租金标准。比如爱建有一处小区有66套公租房,按照爱建地区市场租金大约是2000元的60计算,这个地段租金是1200元左右。

但是在三环以外,市场租金大概在600元左右,这样这个地段的公租房标准大概在3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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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其他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具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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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其他一、申请廉租房的办理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二、申请廉租房所需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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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保障住房利息就是银行的基准利率,关键是外籍人士贷款会有一些问题.

现在部分银行对于外籍人士,贷款要求有本地居住一年的证明,譬如纳税证明等。

温馨提示:贷款需谨慎,贷前切勿支付任何费用!有贷款需求**好直接去银行网点!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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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房价7月份一批新规即将施行,新版《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对住房保障进行了调整,将于7月15日施行。除了烟台保障房、烟台廉租房新规,还有一批跟我们生活密不可分的新规将于7月施行。下面具体看看都有哪些吧!问答其他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4、民政部门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二、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户(每年根据城镇住户调查中20的低收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进行动态调整)。

2、申请家庭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其中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且现居住面积低于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可申请实物配租。

3、市区居民常住超过5年以上的家庭户。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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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其他一、户口条件。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二、居住面积。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收入家庭。廉租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收入家庭;无房。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员,必需年满18周岁。

看了上述文字,为您介绍的,怎么申请廉租房之后,人们都是应该已经了解了吧,同时也要满足条件,然后按照正确的步骤和流程进行操作,就能够审批,对于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看过上述的文字内容之后,人们都是应该已经了解了吧,所需要的条件还是比较多的,只有符合条件之后才能够去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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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保障住房长沙市廉租房相关政策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根据国家《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试》规定,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进行。

1、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一定的住房补贴租金,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以解决其住房问题。

2、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主要面向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

3、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有关规定核减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已准予租金核减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二、**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

(一)申请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2、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同住家庭成员中无私房;4、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申请住房保障所需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4、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住房保障,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三、**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审核程序

受理机关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材料齐备后,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接到受理机关移交的申请资料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政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予以审核。并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人、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

四、廉租住房公示程序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公示有异议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五、廉租住房轮候制度的建立

对于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每年的资金情况决定市区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户数,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排队顺序以批准日期为准。

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

轮候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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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保障住房有本非农业常住户口、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无住房家庭:承租他人住房、借住亲戚、朋友或邻居住房、借住父母、子女住房、居无定所。

持书面申请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提出申请,

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提出申请,

领取《租金补贴申请表》也可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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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全国百科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的家庭人均收入路需要符合当地廉租房的政策确定收入标准。问答保障住房廉租住房:(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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