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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3/1 19:26:10 浏览:345

来源时间为:2023-2-15

证券代码:600561证券简称:江西长运公告编号:临2023-007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下属岩寺汽车站相关资产收储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下属岩寺汽车站相关资产收储的公告》)

同意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参照岩寺汽车站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以784.8238万元,将拥有的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永佳大道187号的岩寺汽车站相关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等转让给黄山市徽州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峡江县部分房屋建筑物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峡江县部分房屋建筑物的公告》)

同意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按照评估价值,以115.6068万元为底价,将持有的位于峡江县吉新线安山段与峡江至金江线交叉口部分房屋建筑物,通过挂牌方式在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7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亦按30的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推荐王晓先生、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吴隼先生、穆孙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彭润中先生、李宝常先生、张云燕女士、王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晓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南昌供水公司城北营业处副处长、处长、网管维修处处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安监(信访)部常务副部长、部长;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等职。现任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王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磊先生: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助理、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五分公司副经理等职。2008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4年4月至2019年8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20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小平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防爆电机厂军品车间副主任,南昌机械工业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南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改制稳定处副处长、处长,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改制稳定处副处长、委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纪委书记等职,现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隼先生: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客运分公司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长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2015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穆孙祥先生: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高客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江西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等职。2016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穆孙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彭润中先生: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历任原地矿部江西省地质测试中心总工程师办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基建处副处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区域项目处处长等职,先后在荷兰、伊朗、美国等研究机构工作并承担大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2017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彭润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宝常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河北廊坊工贸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河北廊坊食品公司财务科长、河北廊坊食品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等职,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宝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云燕女士: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山西唐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作业人、主任等职。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兼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起任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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