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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实现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

发布日期:2023/3/2 17:41:27 浏览:114

2月22日,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廊坊市住建局将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依托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联审联查平台,按照最大精简原则,取消非必要的申请材料,实现线上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业务。

目前,市区常住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只需下载“冀时办”APP,进行实名认证和相关资格申请,就可以线上申请“一证办理”。

实行“一证办理”后,实现了申请资料精简化。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审核事项清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者提交资料得到极大简化。由原来的29项精简为现在的10项,精简率为66;审核层级压缩化。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由原来的小区居委会(村街)、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住房保障部门“三审”模式,变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的“二审”模式。由原来的“三审一公示”压缩为现在的“两审一公示”,进一步优化了审核程序,精简受理审核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审核效率;核查方式网络化。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过程由之前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去相关联查部门现场查询申请家庭信息、对照准入条件完成审核,变为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调取对相关家庭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低保、婚姻等方面的联审联查信息,自动反馈核查结果。实现了数据跑腿,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在手机上轻松办理。

受理时限常态化。由以前的定期申请改变为目前的在网上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每季度公布轮候对象。准入审核时限由原来的50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30个工作日以内,力争将准入审核时限缩短至22个工作日。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市区常住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家庭

1、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并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且家庭财产在45万元以下;

3、申请家庭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单身家庭在30平方米以下),在中心城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

4、申请家庭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者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5、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需在中心城区租赁住房居住。

(二)新就业职工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

2、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并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3、申请时在本地工作未满5年且毕业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

5、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或个人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6、个人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

7、用人单位出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三)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持中心城区居住证或者具有中心城区以外乡镇户籍(只限安次区),并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3、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由用人单位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社保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4、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

5、个人或者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

6、用人单位出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二、“一证办理”线上申请方式

“冀时办”APP公租房申请公众端操作简要指南

第一步,打开应用商城,下载“冀时办”APP。

第二步,进入“冀时办”APP登陆后进行实名认证。填写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后进行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

第三步,在“冀时办”首页左上角选择所在城市(选择到市级即可),并进入“住建”模块。

1.进入“公租房”系统。

2.点击“资格申请”后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3.可在“进度查询”中查看办理进度,如果有填写错误的内容可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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