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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人事考试网:201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廊坊人事网

发布日期:2015/12/11 8:12:47 浏览:72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41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7、8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考区”仅为逻辑概念,非考试地点,用于成绩通过人员领取资格证书。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考区”为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2015年度下半年软件考试共十三个专业,高级设“信息系统”、“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三个专业;中级设
“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软件评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七个专业;初级设“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三个专业。除“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应用技术科目采用上机考试方式外,其它专业及科目均为笔试。考生应考时需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应用技术科目上机费64元,其它专业考试笔试费每人每科44元。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五、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2015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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