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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廊坊大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网格化管理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11 3:34:25 浏览:485

来源时间为:2018-09-21

为进一步提升全域公共服务精细化综合管理水平,按照县政府研究决定,就城镇网格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购买的方式,按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择优使用。

二、计划

网格化管理中心服务岗位15个。网格化管理服务岗位高新区、各镇共100个。

三、程序和办法

此次购买服务工作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各镇组织实施,委托廊坊信必达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信必达公司)和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公司)面向社会招用岗位所需人员,按照发布招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四、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和各镇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为信必达公司和一诺公司。由信必达公司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大厂镇、夏垫镇、陈府镇提供岗位人员和管理服务,一诺公司为祁各庄镇、邵府镇提供岗位人员和管理服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各镇分别与信必达公司和一诺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期限两年),信必达公司和一诺公司分别与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一)招用人员与信必达公司和一诺公司按规定分别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用人员接受信必达公司、一诺公司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各镇双重管理。信必达公司、一诺公司主要负责招用人员的人事管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各镇负责招用人员的岗位工作管理。

三)劳务费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按照3112元/月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参照《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规范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2016?97号)文件标准二类标准执行,待遇增长机制、保险费用等参照《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规范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办法(试行)》执行。

四)信必达公司、一诺公司负责劳务费发放,按照企业职工相应参保标准为招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等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和各镇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原标题: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府购买网格化管理服务的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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