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10-12
: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大气污染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廊坊置恒2019-7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聪
项目联系电话:0316-2057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
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蔡旭光0316-28099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建兵0316-2057108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码:Z1310111900152011
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
采购人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蔡旭光0316-28099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聪0316-2057108
采购预算金额:562万元
采购内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第二、四供热站共8台燃气锅炉(4台40吨燃气蒸汽锅炉、2台58兆瓦燃气热水锅炉、2台35吨燃气蒸汽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运维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开发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3.投标设备必须具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应性检测报告,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4、本项目采用虚拟子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仔细核对本公告中的分包信息与账号信息,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菜单查询缴纳状态。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2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年10月17日
时刻说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上午8:30至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14:30分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4日14:3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工期:2019年11月30日前完工并具备正常监测和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受理质疑电话:0316-205710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3.投标设备必须具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应性检测报告,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