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廊坊 > 资讯杂谈 > 正文

廊坊招聘律师

发布日期:2020/8/28 16:35:01 浏览:373

来源时间为:2020-08-20

【宝光律师事务所】以精湛的业务水准、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订立自书遗嘱的程序是什么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zui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离婚如何分配

对于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价值的确定,一般参照现行市场价作为分割标准。司法实践中,对于处理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的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几个原则处理:

1、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及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按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双方对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的分割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协商的内容包括房屋归一方或双方共同,及一方补偿给另一方相应的房款数额等。

2、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房屋价值作为分割的依据,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补偿款。

3、双方均主张房屋产权,而且对房屋的价值又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法院可要求当事人采取竞价的方式。

4、双方均主张房屋产权,而且双方条件相当,所购买的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有规定外,房屋产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

两地分居,也不知道丈夫所在地怎么办?怎样起诉离婚?法律上有没有规定?

廊坊离婚律师:如果的确不知道对方所在地,在原告住所地法院就可以起诉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案件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但如果对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

2.对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

3.对方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监禁的。

值得一说的是,上述的下落不明主要指原告联系不上被告人,根本无法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而根据zui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婚前个人财产会被老公的债务拖累吗

如果债务是男方单位债务的,女方婚前的财产不受影响,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在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情况下,可以执行女方婚前财产,但只能执行由女方应该偿还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拆迁赔偿费是否是婚前财产(《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拆迁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看具体情况。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男方因拆迁所得的房子是婚姻存续期内拆迁所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属于。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资讯杂谈
  • 8月26日疫情防控最新消息!04-18

    来源时间为:2022-08-27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截至2022年8月25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3124.……

  • 9月京津冀PM2.5同比下降期待“冬奥蓝”成常态04-15

    导语;环保部日前公布9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其中,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同比、环比均有所好转,但部分污染物浓度有所上升。不少人对北京携手张家口申办2……

  • 廊坊市各地民生工程加紧建设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04-15

    来源时间为:2023-10-16连日来,我市各地民生工程抢抓施工黄金期,加紧工程建设进度,不断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廊坊临空体育馆项目抢工期……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