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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公告发布!廊坊公租房最新消息来了!

发布日期:2021/10/3 1:45:38 浏览:287

来源时间为:2021-10-01

公租房关系千百家庭住房问题!9月29日,《2019年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特殊群体登记公告》发布!2019年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中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登记!

2019年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特殊群体登记公告

2019年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中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22日前到金桥大厦西侧大厅一号窗口进行登记,逾期不候。公告中已公示的特殊群体名单中的家庭不需要再次登记。

特殊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患重大疾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和定义的25种疾病)人员,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员,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公交司机和环卫工人。

证明材料: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户主姓名应当为申请人或者其配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本市三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证明,二级及以上《残疾人证》,本市总工会认定及备案的市级及以上劳模证书,见义勇为事迹的相关证明,本市居委会开具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河北省优待证、优抚证件等有效证件或者相关证明,本市公交司机和环卫工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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