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3-29
原标题::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股票简称:、中集H代公告编号:【CIMC】2022-01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2022年3月28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中集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集团2022年度担保计划总额为人
民币850亿元,其中包括为其关联方深圳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集产城”)及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13亿元及人民币48亿元的担保。
二、担保计划具体内容
(一)《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本公司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
保,情况如下:
(1)本公司拟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
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
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5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含等于)
的公司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5亿元的担保。
(2)本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按出资比例提供
担保,如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方须按出资比例向本
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
例来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单独审议。
(3)对于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过程中的少数股东应按出资比
例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履行反担保手续等事项,由本公司财
务管理部负责监控与管理。
(4)本公司投资的下属子公司的资金需求计划、授信规模及授信条件均须遵循本
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或报备。
(5)本公司对海外子公司及相关项目提供担保,优先通过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
港)有限公司进行办理。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
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金融
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5.4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
率为70以上的公司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40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
率低于70(含等于)的公司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应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如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
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方须按出资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
应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来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单独审议。
(3)对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过
程中的少数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履行反担
保手续等事项,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监控与管理,并遵循本公司相关
规定进行报备。
3、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联营合营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余
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6亿元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累计担保余额
(等值人民币:亿元)
1
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
2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
48
3
鞍钢中集(营口)科技有限公司
3
4
宜川县天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
合计
66
注: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集租赁于2021年11月23日拟引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资本集团”)、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天津凯瑞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凯瑞康”)作为战略投资者,并已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目前尚
未完成。在上述引战完成后,中集租赁将成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具体情况可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发
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租赁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有关本集团为中集产城和中集租赁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公告章节“三。
关联担保概述”。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应按出资比例为鞍钢中集(营
口)科技有限公司及宜川县天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如确需提供超出
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联合营企业的其他股东方须按出资比例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
4、下述子公司及该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客户向银行及非银
行金融机构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8.6亿元的担保:
序号
企业名称
累计担保余额
(等值人民币:亿元)
1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
2
陕西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0.2
3
昆明园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0.4
4
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
10
5
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合计
48.6
(1)为对销售业务提供汽车金融支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基于销售产品之目的而对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担保。
(2)为对产业园房产销售业务提供金融支持,陕西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基于销售产品之目的而对其所属客户提供担保。
(3)为对产业园房产销售业务提供金融支持,昆明园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基于销售产品之目的而对其所属客户提供担保。
(4)为对销售业务提供汽车金融支持,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基
于销售产品之目的而对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担保。
(5)为对物流服务产品业务提供金融支持,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物流服务产品销售之目的而对所属客户提供担保。
5、对在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且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公众人士无力或无
法提供相应股权比例担保义务的,可予以豁免。公司名单如下:
(1)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
(2)(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集
团”)共同出资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海洋科技
集团”)。由于烟台国丰集团根据其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相关条款规定,其不能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烟台国丰集团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烟台海洋科技集团运营决策,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烟台海洋科技集团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可豁免烟台海洋科技集团的股东烟台国丰集团按出资比例提供担
保或反担保。
7、上述第1至4点提供的担保,必须遵循本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8、本公司2022年度担保合计余额预计约为550亿元人民币(包含上述第1至4点)。
9、本公司董事会批准300亿元人民币专项担保额度,用于本公司或中国国际海运集
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为海外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
供担保,以及本公司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
及项目提供担保。
10、对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海外并购项目和(或)融资安排,可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1、本公司董事会授权集团首席执行官(CEO)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签署本公司
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联合营公司银行授信及项目的全部担保有关文件。
12、下属子公司及联合营公司分类担保名单详见附件一。
本担保有效期至2023年有关担保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本公司为关联方中集产城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亿元的
担保。
本担保有效期至2023年有关担保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为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公司为集租赁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8亿元的担保。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联担保概述
(一)中集产城
1、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中集产
城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鉴于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同时担任中集产城的董事,所以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中集产城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担保事宜构成深交所规则下
的关联担保。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8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
禹振飞
注册资本:
人民币45,470.3689万元
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其45.92的股权
经营范围: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咨
询(不含限制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067,453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103,868万元,净资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