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1-03
根据《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冀组字〔2021〕17号)和《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廊组字〔2021〕41号)有关规定,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2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社区工作者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德才兼备,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招聘岗位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际,2023年度香河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设4个岗位,共50名,其中党务工作岗位男性5名、女性5名,其他岗位男性20名、女性20名,详见招聘岗位目录(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2023年度香河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廊坊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廊坊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11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7日<含以后出生)。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香河县户籍者可放宽至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报名时均需取得相关学历证书。五)热爱社区基层工作,服务意识强,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六)报考党务工作岗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⑤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邪教组织活动的;⑧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香河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及报名考试安排等信息。
二)网上报名1.报名方式。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要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网址:http://www。cprec。cn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2日17:30。
3.资格初审。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3日17:30,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即视为报名。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应聘人员。
5.打印准考证。报名的考生,务必于11月16日上午9:00至11月19日上午9:15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设在香河城区,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策、社区及社会工作相关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在答题卡上作答。
4.成绩公布。考生在笔试后2日内在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等。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核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1.复审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审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复审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香河组工”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布。
3.复审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考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报考时是以高考生源地为廊坊市报名的,提供高考报名表复印件(需加盖存档部门公章)等证明材料。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③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中共党员要求出具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
⑤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出具证书。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具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留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所形成的人员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1.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考生可按照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详细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报名网站公布。
4.面试要求: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考生只能报自己的组别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和其他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面试相关内容。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在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顺序为①中共党员;②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③面试成绩高的;④学历层次高的;⑤香河县户籍的。
六)体检1.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和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香河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身份信息,征求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单位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向考生反馈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等聘用程序。
八)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可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补录。
五、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社区事务中心(乡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由社区事务中心(乡镇)管理,相关福利待遇由县财政负担。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香河县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办法》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并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事业岗位定向招聘。
4.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按省市有关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六、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香河组工”微信公众号和报考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2.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县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招考全过程。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316-8315110,9:00—12:00,14:00—17:3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