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廊坊 > 企业单位 > 正文

廊坊工商为违建企业开绿灯

发布日期:2016/4/28 10:05:53 浏览:550

,_廊坊工商为违建企业开绿灯2014-07-3014:59:52作者:来源:中国日报网★手机报纸订阅方法:编写短信MM发送至10658577311即可订制(每天两条彩信,5元/月)摘要:近年来,随着土地市场的火爆,一些企业就打起了农用地的主意。他们违背《国土管理法》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以期谋利。河北省廊坊市的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杰成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就是这样的企业。记者李漠文/图近年来,随着土地市场的火爆,一些企业就打起了农用地的主意。他们先采取以租代征的手段获取农用地,进而违背《国土管理法》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用于非农建设,以期谋利。河北省廊坊市的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杰成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就是这样的企业。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这两家企业不仅都能在当地国土部门“责令停工”后继续建设,且均能在国土部门的“拆除”行动中,“拆”而不“除”,甚至大肆扩建,并最终完成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杰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建设的全部工程。更令人不解的是,它们均取得了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农地被改变使用性质2014年7月22日,接到投诉的记者赶到廊坊市,在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下进行了采访。正在树荫下纳凉的安次区杨税务乡高芦村村民马龙(化名)告诉记者,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占高芦村的耕地100亩,每年每亩给村民的补偿是1600元。一位中年妇女告诉记者,这100亩地都是村民的口粮地。廊坊公司取名大屯村民向记者反映情况另据记者了解,2012年春,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负责人吕启安以办养殖场之名租用了这100亩地,但之后并未用于养殖,而是在这片耕地上开始建机动车交易市场。先期建房屋40间,此后,又增建房屋40间,并将部分地面进行了硬化(注:耕地被硬化后,土地面貌改变严重,复垦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高芦村村边的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记者看到其工程已经完工:铁门楼高大气派,市场内的广场宽阔,水泥路笔直。有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听说过几天市场就要放鞭炮开业了。在广阳区南尖塔镇大屯村村东,记者找到了杰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道路房屋的新旧程度推断,该市场早已完工。大屯村村民赵成(应其要求采用化名)称,杰成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以办养殖场的名义租用了大屯村林果地80亩。土地到手后,却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擅自于2013年7月开始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他们盖了彩钢结构的交易大厅及几十间房屋,并对地面进行了硬化。

大屯村历姓村民告诉记者,杰成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占用10户80亩地,原来都是果园。后来,他们把果树全砍了。其中有他家的17亩。他和其他村民到镇里、区里、市里告,都没人管。

廊坊公司取名

杰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大门

廊坊公司取名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大门大屯村村民刘红军告诉记者,他和村里签了15年承包合同,2014年1月到期。6年前,土地流转出去了,后来就到了杰成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那里。承包合同到期后,村里就不给续签合同,杰成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也不给村民补偿。他家有11亩果园被占。大屯村村民刘学民接受采访时,情绪很激动。他说:“农村土地承包,应该30年不变,可为什么只签15年?到期为什么不续签?我们上访也没人管!”国土局的“拆”与违法企业的建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地处公路边,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为什么能建成?采访中,记者得知,安次区国土局和廊坊市国土局执法人员曾多次到现场“责令其停工”,但当事人依然我行我素。2012年12月1日,廊坊市国土局给安次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违法占地督导函,建议安次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强制拆除。但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不但没被拆除,反而愈“拆”愈大,原有的40间房不但依然存在,且又建了40间房及交易大厅,并将院内地面硬化。同样位于公路边的杰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也是在国土局的“拆”声中,全部完工了。廊坊公司取名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安次分局办公楼

廊坊公司取名廊坊市工商局广阳分局办公楼2013年10月29日,廊坊市国土局对杰成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和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做了罚款处理。但结果是不仅未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该公司反而继续施工,又陆续建造了几十间房屋,并终于把市场建成了。工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国土局的“拆”声中,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杰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神奇地建成了。而且这两家公司都获得了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获得执照的原因,廊坊市企业注册分局的李姓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了以下的解释和说明。这个机动车交易市场是通过变更登记迁到高芦村的,变更登记时,工商局要了国土局的“土地预审意见”,国土局出的正式文件——“土地预审意见”说得非常清楚,这块地符合规划。如果不符合政策,也是国土局的责任,因为你出了正式文件——“土地预审意见”。既然你出了“土地预审意见”,从此之后对这块地的一切监管,必须跟踪进行。工商局就负责企业登记,确保它不是皮包公司。如果这块地使用不合法,那么国土局完全可撤销其土地使用权,然后给我们发个函告知我们后,我们会责令企业变更地址。但是,国土局并没有监管,同时也没有给我们工商局发函。有群众反映了,国土局才马上做出了处理决定。决定是做了,企业不执行,他也不监管。也没给工商局发函通报该局已对这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这块地不能再让他使用了。“自始至终没给工商局发函。”李姓局长强调。那么,杰成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缘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廊坊市工商局办公室,记者向周姓主任提出了采访该局法规科相关人员的请求,遭到了婉拒。他坚持让记者去广阳区工商分局了解相关情况。廊坊公司取名廊坊市工商局办公楼出租车跑了几十分钟后,记者来到了广阳区工商分局办公室,一位宗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随后,他去请示领导。等待了20分钟左右,他回来告知记者,其领导说还得再回局里去了解情况。记者试图了解相关情况的计划费尽周折后,终未果。《国土管理法》岂能儿戏有关专家指出,规范的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进一步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此外,还可以使农民更充分地参与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显化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称,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农民土地流转过程中,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的承包权益。廊坊公司取名廊坊市国土资源大厦《国土管理法》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土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指出,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记者查阅中国土地市场网发现,上述土地没有在官方公开转让,东方瑞丰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杰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占地的性质,不言而喻。显然,在廊坊民众的注视之下和议论之中的这两家企业,给廊坊市的相关部门出了个“难题”,也出了一道考题。但《国土管理法》就在那里,岂能儿戏?群众利益,岂有小事?对于相关部门的行动,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

《廊坊工商为违建企业开绿灯》相关参考资料:
廊坊大厂拆违建、廊坊工商局、廊坊市广阳区工商局、廊坊新注册企业、廊坊加工企业、廊坊市企业招聘、乱开绿灯、领导开绿灯、开绿灯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