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廊坊出租车同时搭载多单乘客单单收钱”的问题。廊坊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司机行为违反规定,所属瑞通公司已对其做出驾驶员服务信誉考核扣5分、处罚100元的处罚。2016-02-1008:29:31.0廊坊出租车同时搭载多单乘客已处罚2810热点追踪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孙青)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廊坊出租车同时搭载多单乘客单单收钱”的问题。廊坊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司机行为违反规定,所属瑞通公司已对其做出驾驶员服务信誉考核扣5分、处罚100元的处罚。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2016年1月23日上午九点左右,我和我的一位同学,还有一位乘客,在廊坊共同乘坐一位车牌号是冀R.T87**出租车。本来应该是我们三人搭车一起乘坐的这辆出租车,但这位出租车却对我没每个人收费。我们三人在河北工业大学西院门口一起乘坐的这辆出租车,一位乘客在市医院下车,司机要了他8块,我的同学在汽车站附近下的车,要了她10块,最后我在火车站下的车,又向我要了十块!本来应该是打表收费,最后只收我的钱就行了。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1月23日早8点多,瑞通公司冀RT8770车辆司机刘凤兵在河北工大附近见投诉人刘先生1人招手打车,并询问到车站多少钱,司机说打表10元钱左右,刘先生说行。司机与刘先生商量,希望再拼个乘客再走,刘先生同意。之后,路旁超市走一位出拿行李的女乘客去长途汽车站,同样讯问司机大约价格,司机回答打表10元钱左右,女乘客答应给司机10元钱把她送到长途站。在给女乘客放行李时,另一位50多岁女乘客问司机你们要去哪?司机说去车站,年纪大的女乘客说带我一下去市医院。司机在征求前两位乘客同意下,年纪大的女乘客也上了车。司机开启计价器,到市医院计价器显示8元,年纪大的女乘客付8元车费下车。到长途站东门第一位女乘客付10元钱下车。司机把投诉人刘先生送到火车站东广场,计价器显示10.4元,司机收取投诉人刘先生10元车费,投诉人说这样收费不合理。由于第一位女乘客下车时没有说替车上刘先生付车费,投诉人刘先生也没有替该女乘客付车费的意思,司机认为该女乘客与刘先生不是一起的同一拨乘客,因此司机解释说,如果你们三波在上车前私下拼好车,由一人负责付费,那样就可以付一份车费,现在你们属于同乘就要各自付车费,投诉人刘先生没有说什么,付10元车费下车。
根据有关规定,不同乘客在同一地点,路线相符的情况下乘车,经协商乘客同意可以同乘,费用收取标准是全程计价器显示金额的70。因此,司机刘凤兵的行为违反了规定。对此,其所属的瑞通公司对其做出了如下处罚:1.学习教育一天、写书面检查;2.培训考试合格上岗;3.驾驶员服务信誉考核扣5分;4.处罚100元。
经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投诉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