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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将开展燃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6/1/30 20:32:17 浏览:553

现散煤“零运输、零销售、零使用”。对劣质煤严格依法查没并从严处罚,对燃用超标煤的单位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每月将全市煤质抽检结果和处罚情况上报市政府。

散烧煤清洁化替代

加快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建立覆盖城乡的洁净型煤配送体系,市县两级建成区全部完成清洁型煤和环保炉具替代。同时,在市区和南部临近各县城区敏感点周边2公里管控区内,实现各类经营场所无煤化,并分别确定一定数量的城中村和有条件的村街,开展煤改气、没改电、煤改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烧煤工程建设。

此次专项行动是廊坊实施的抓好大气治理七个专项行动之一,涉及到廊坊市环保局、工信局、农业局、建设局等多个部门,是廊坊市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廊坊落地生根的重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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