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廊坊 > 下设单位 > 正文

廊坊国税创新档案管理提升政采水平

发布日期:2016/5/24 11:54:37 浏览:584

“装订整齐美观、目录清晰了然、内容真实准确、分类编排有序、材料翔实完整、保管安全妥当。”这是河北省国税局审计组、河北省国税局集中采购中心进行财务审计和调研时,对廊坊市国税局政府采购档案的评价。自《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廊坊市国税局在政府采购工作注重健全制度体系、强化人员素质、规范和创新档案管理,在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中率先步入规范行列。

健全制度体系推进科学管理

政府采购档案是反映采购程序、记载采购过程、维护采购权益的重要资料,也是接受内、外部审计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政府采购法》有效规范了政府部门的采购行为,但其配套的档案管理制度却相对滞后。

为了解决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档案暴露出的资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统一、管理不严格问题,廊坊市国税局突出重点,在制度建设上下大力度。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全省国税系统率先制定《廊坊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共七章27个条款,其中详细规定了应归档的内容、材料收集要求,档案的管理、使用和销毁等内容,使政府采购档案归档有范围,立卷有标准,查阅有程序,保密有条例,存放有措施。二是制作采购档案模板。结合采购工作实际,制作协议供货、协议供货二次竞价、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情形的档案电子模板,确保了每一个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的全面、客观、规范。此模板被作为范本模板在河北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进行观摩、学习。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具体措施有三点:一是提高档案管理重要性意识。注重采购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挥系统内网“政务公开”专栏的作用,并利用培训、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宣传档案管理的要求,引导大家提高对政府采购档案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改变了档案以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

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为契机,再次组织系统采购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档案法》《保密法》等法规制度,并与日常采购管理工作进行对照检查,按照学用结合、重在实效的原则,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切实提高全市系统政府采购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把“死档案”变成“活资料”。在对基层单位进行业务培训时,抽取各单位不同采购项目、不同采购方式的采购档案进行现场互相检查,既活跃了培训气氛,也交流了工作经验,起到了互相学习、互相提高、取长补短的培训效果。

实施有效监督保障制度落实

一是与各项考核监督机制挂钩。将采购档案管理制度作为对各县(市、区)局绩效考核、督察内审和巡视的重要内容,强调了政府采购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的考核要求,提高了基层单位对采购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并通过对采购项目档案的检查,及时发现了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时进行整改。使基层单位的采购档案管理切实得到进一步规范,也使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该局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注重法规制度的落实,加强日常采购业务调研、督办力度,督促各单位依法采购、依规执行,促进采购各环节的无缝连接,在保障采购项目运转有序的运行机制下,从而使采购档案也达到了规范、真实、完整的有效管理。

三是与时俱进逐步完善采购档案。以前该局的采购档案是按采购年度、采购顺序编号,按项建档,一项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发现,必须先查阅“年度采购台帐”,才能找到相应的采购档案,不利于日常管理。经过反复调研、琢磨,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按照年度编排采购总目录,在采购原始资料上统一设计、套打页码,并请专业的印刷厂装订成册,进一步实现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作者:河北省廊坊市国税局牛玉华、吴建军)

廊坊国税创新档案管理提升政采水平》相关参考资料:
廊坊市开发区国税局、廊坊创新、廊坊思创新技术、廊坊华宇创新科技、创新 提升城市品质、创新 提升、创新提升 发展升级、创新 提升设备、提升技术促创新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