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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日报社2

发布日期:2016/3/5 4:35:15 浏览:548

本报讯(记者赵晓华实习生焦强)今年,河北省确定了19所技工院校,拟免费招收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以及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农村“低保家庭”或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人口贫困线以下家庭成员。这是记者昨日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得的消息。

个人报名与推荐相结合

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河北省2009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正式启动。

据悉,河北省“2009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拟招生5200人,学制两年(含半年顶岗实习)。凡河北省户籍,年龄在16-25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的青年均可报名,招生工作采取个人报名与扶助对象所在街道(乡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据了解,在本人报名的基础上,报名对象本人所在居委会(村)、街道(乡镇)、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其家庭情况和报名条件逐级把关,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后,由各设区市(怀来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确定录取名单。

已确定19所技工院校

根据各地推荐,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综合考察,已确定19所技工院校作为2009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任务的承担学校。它们分别是:河北省技师学院、石家庄技师学院、石家庄市机械技工学校、承德市劳动保障局技工学校、承德技师学院、张家口技师学院、河北省机电工程技师学院、秦皇岛技师学院、秦皇岛交通技工学校、唐山劳动技师学院、河北省廊坊技师学院、河北省保定技师学院、河北保定机电工程高级技工学校、沧州高级技工学校、衡水技师学院、邢台技师学院、邯郸市物资技工学校、邯郸市劳动技工学校、怀来县劳动技工学校。

19所技工院校根据各设区市(怀来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核准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寄发给被录取的扶助生。扶助生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初(高)中毕业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入学报到。

扶助生学杂费财政承担

2009年,扶助生两年的学杂费用完全由各级财政补助,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用,符合条件的扶助生还应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据了解,此次招生将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考察公示、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招生报名条件,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扶助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扶助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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