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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药监局公布十个典型食品药品案件-廊坊市药监局

发布日期:2015/11/3 21:15:09 浏览:632


7月29日,邯郸市永年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永年县某药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5盒二类医疗器械全自动臂式电子血压计,该药房未能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永年县食药监局对该药店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并向社会公告其单位和产品名称的行政处罚。


张家口某药房连锁公司经营无证二类医疗器械血糖试纸案:


接到举报,张家口市食药监局对张家口市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血糖试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血糖试纸为假冒批号。根据规定对该药品连锁公司处以没收剩余8盒血糖试纸,没收违法所得6400元,并处罚款80000元,罚没合计86400元的行政处罚。


廊坊市食药监局查处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出借许可证案:


7月6日,廊坊市食药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开发区麻营唯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院内仓库内存放有大量药品。经查,广东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于廊坊开发区麻营唯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院内设立仓库,利用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相关资质先后购进货值390余万元药品。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公章用于广东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购进药品并进行网上交易,数额巨大。廊坊市食药监局依法对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王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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