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廊坊 > 下设单位 > 正文

老妪从事非法传销触犯刑律被廊坊三河公安依法刑拘

发布日期:2016/10/13 7:12:05 浏览:476

人到中老年,本应在家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可是有这样一个老妪,不在家安享晚年,却辗转全国各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因为触犯刑律,这个老妪要在看守所里“安享天伦”。

8月2日17时许,廊坊三河市公安局民警接到报案: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广西北海上网逃犯李某某潜逃至廊坊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某小区,在小区内继续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获此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并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该小区内进行模排、走访,伺机抓捕。近日,经过近二十小时耐心细致的模排,民警了解到在逃人员李某某现居住在该小区某号楼二单元1704室。掌握了具体情况后,民警以技术手段将房门打开,将正在休息的正逃人员李某某一举抓获。经审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52岁,吉林省人)从2012年11月1日起,多次在广西北海市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到当地公安部门打击后,拒不悔改,仍然继续大肆从事非法活动,2016年7月,其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广西北海警方上网追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廊坊三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廊坊三河市公安局选送)

《老妪从事非法传销触犯刑律被廊坊三河公安依法刑拘》相关参考资料: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廊坊市三河市天气、廊坊三河、廊坊三河市、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廊坊市三河市张金波、河北 廊坊三河楼房、廊坊市三河市车管所、廊坊梨园村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