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邮储银行廊坊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师旭,2011年11月23日,邮储银行廊坊市分行因贷款用途不合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廊坊监管分局依法对邮储银行廊坊市分行罚款10万元。
11月15日,中国官网发布了廊银监罚〔2011〕2号行政处罚书,邮储银行廊坊市分行因贷款用途不合规被罚款10万元。
中国银监会官网截图
记者了解到,邮储银行廊坊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师旭,2011年11月23日,邮储银行廊坊市分行因贷款用途不合规,违反了《人民共和国银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业监管管理委员会廊坊监管分局依法对邮储银行廊坊市分行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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