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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11月1日至12月31日与京津同步限行机动车

发布日期:2017/10/9 12:38:51 浏览:412

来源时间为:2016-11-07

从11月1日开始,廊坊市气象扩散条件转差,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为此,廊坊市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天7:00至20:00,廊坊市与北京、天津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同步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限行区域为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途经廊坊的大型货车严禁进入和穿行廊坊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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