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入挖掘旅游购物潜力,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推出一批中国旅游特色商品名单,引导旅游购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挖掘廊坊旅游商品文化内涵,创建精细化、产业化、商标化的旅游商品,树立廊坊旅游商品品牌,廊坊市旅游局定于2015年8月至10月举办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廊坊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廊坊市博天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河北省旅游协会商品分会
三、组织机构
成立“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廊坊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四、活动时间
2015年8月至10月
五、活动安排
(一)征集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主题口号(8月)
8月18日至8月31日,征集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主题口号。9月初评选出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主题口号宣传推广。
(二)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启动仪式暨廊坊市旅游协会商品分会成立大会(9月8日)
1.地点:九天休闲谷
2.与会人员:省旅游协会、京津旅游部门、廊坊市政府相关领导;专家评委;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廊坊市旅游协会商品分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旅游企业;公证人员;媒体等。
3.内容: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廊坊市旅游协会商品分会成立大会;旅游商品挖掘队出征仪式;京津廊特色旅游商品展、景区展、旅行社推介、文艺演出等活动。
(三)征集廊坊十大旅游商品(9月)
8月中旬至9月底,通过主流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发布廊坊十大旅游商品活动公告,面向海内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个人或团体征集廊坊特色旅游商品。同时,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域内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报名参赛。派出30余人专业团队赴10个县(市、区)、开发区挖掘深藏民间的特色旅游商品。活动全程跟拍,结合廊坊地方文化特色,拍摄一部展示廊坊旅游商品传承人、生产技艺、文化内涵等内容的廊坊旅游商品纪录片。
(四)初评阶段(10月10日)
1.地点:廊坊市新朝阳购物中心
2.内容:对征集到的旅游商品按照评选标准整理,初步筛选,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50种旅游商品进入最终评选。
(五)推广阶段(10月)
1.组织入围终评阶段的旅游商品走进大学校园、商业街区、旅游景区进行展示、推广、评选。
2.赴外地举办“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入围商品专场推介会,域外展示、推广、评选。
3.参加京津等地旅游商品展(赛),展示、推广、评选。
(六)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颁奖仪式(10月底)
1.地点:九天休闲谷
2.内容:将入围的50种旅游商品集中展示,在展区设立公众投票箱,接受参展大众对入围商品随机投票;专家评委、网上公投、大众评审,按照6:2:2的比例最终评选出“廊坊十大旅游商品”;颁奖仪式。
六、活动成果
编写一本《廊坊旅游商品集》;制作一部《廊坊旅游商品纪录片》;开发廊坊十大旅游商品系列;组织廊坊旅游商品巡展;设立廊坊旅游商品专卖店。
七、评选标准
参赛作品必须具备以下特性:
(一)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主题口号评选标准:
体现廊坊旅游商品鲜明特点,富有感染力,主题深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具有号召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二)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标准:
1.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廊坊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或有特定的纪念意义,易收藏,保存价值高。
2.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绿色环保。
3.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易于携带。
4.创新性:产品创意新颖独特,易被旅游者接受,具有时尚感,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5.推广性:具有批量生产的潜力和市场前景。
6.示范性: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纪念性与实用性的结合。产品开发与时俱进,能够引导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八、奖项设置
活动设“廊坊十大旅游商品”奖、优秀组织奖、最佳创意奖三大类奖项:
(一)“廊坊十大旅游商品”奖
1.授予获奖商品“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荣誉称号,奖励获奖者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证书、奖杯。
2.将获奖商品编入《廊坊旅游商品集》、《廊坊旅游商品纪录片》。
3.利用廊坊市旅游局广告资源和营销平台,重点宣传“廊坊十大旅游商品”,适时组织“廊坊十大旅游商品”专场推介会。
(二)优秀组织奖
在组织参赛的旅游主管部门、旅游院校中产生,按照组织参赛的商品数量和获奖情况进行评定。优秀组织奖5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证书、奖杯。
(三)最佳创意奖
授予最终评定的活动口号设计者最佳创意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证书、奖杯;优秀创意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奖杯。
九、参赛方式及要求
(一)参赛方式
1.参赛商品须填报《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报名表》,下载地址:廊坊旅游网www。lftour。net,并发至lfsdlysp@sina。com。
2.实物送至廊坊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组委会,地址:廊坊市解放道118号,联系人:杨皓森,电话:0316-2331777。
3.参赛商品送交截止日期:2015年9月31日。
(二)参赛商品要求
1.参赛商品须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具有廊坊旅游商品的特质。
2.参赛者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3.参赛商品的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活动主办方拥有对参赛商品在活动期间展示和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的解释权。
4.本次活动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入围的参赛商品原则不予退回,统一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收藏;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商品通知报送者取回。参赛所发生费用由参赛者或参赛单位自行负担。
十、其他
(一)获奖商品侵犯了其他商品的知识产权或设计者在未通知主办方的情况下对获奖商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商品上使用获奖称号或利用其进行宣传,活动组委会收回所有荣誉和奖项。
(二)参赛者必须保证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技术秘密、生物科技等方面,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三)活动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比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商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廊坊市旅游局
2015年8月25日
来源:第一旅游网责任编辑: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