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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出台4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发布日期:2022/9/20 14:45:35 浏览:159

来源时间为:2022-06-14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出台包括缓缴住房公积金、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最后一次提取公积金延期、提前提取本年度剩余额度4项阶段性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以“结清贷款后一年内可最后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依据提取公积金,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未能及时办理的,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

因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2022年12月31日前可申请提前提取本年度剩余住房公积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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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灯灯主编:菜根

消息来源:廊坊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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