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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北选调生考试招聘1076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4/2/11 10:38:45 浏览:79

;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河北省青年志愿者中心填写盖章。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五)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各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2×40 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列入签订就业协议名单范围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内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各市委组织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市委组织部签署就业协议书),请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凡在规定时限不能提供三方协议或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考生须恪守诚信精神、自觉履责践约,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各市委组织部认真审核选调生档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签约、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有关高校或单位要将其档案寄送到其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封面上注明“选调生档案”字样)。

四、选调政策

河北省高度重视选调生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多渠道吸引人才的战略之举,完善政策、改进举措、强化培养,使选调生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对选调生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含试用期),培养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重点管理、跟踪培养,符合条件的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交流轮岗、遴选调动、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及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和“选调新冀元”微信公众号通知动态,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报名咨询电话:石家庄0311-86686932,承德0314-2050745,张家口0313-2029175,秦皇岛0335-3220179,唐山0315-2802583,廊坊0316-2339522,保定0312-3089403,沧州0317-2160109,衡水0318-2020611,邢台0319-3699362,邯郸0310-3116101,定州0312-2320225,辛集0311-83283295,雄安新区0312-5620830。

2.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24年2月5日

原标题:河北省2024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ebpta。com。cn/article?artId=12078&id=293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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