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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三河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省政府政策不积极

发布日期:2021/2/22 1:10:29 浏览:339

来源时间为:2020-12-15

河北省发文落实全省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链接见文末)。要求12月15日开始执行。但是三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却以没有收到通知为由,不进行落实。希望相关领导督促落实。

回复: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河市管理部于2020年12月15日准时开通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仅14日、15日、16日三天就接听咨询电话100余个,就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相关政策我们逐一给予了回答,前来三河营业大厅咨询的有10余人,前来燕郊营业大厅咨询的有20余人,也都逐一给予了答复,目前已经准备受理第1笔公积金异地货款。

日期:2020-12-16

您好

关于开办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20年12月15日起,廊坊市(包括下属三河市)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廊坊户籍的职工,在廊坊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6日

日期:2020-12-16网友评分:查询密码:

五星以上五星四星三星两星一星不满意受理信息编号:

373491

留言日期:

2020-12-16

回复用时:

5小时42分钟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部门:办结用时:

4天22小时

办理跟踪信息2020-12-2215:43已办结。2020-12-2108:45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结。2020-12-1616:15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2020-12-1616:00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结。2020-12-1615:59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2020-12-1610:49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该留言。2020-12-1610:32留言已转到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待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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