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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5/10/12 21:15:21 浏览:593

9月11日,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沧州、廊坊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滦平县、兴隆县、怀来县等9个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和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司法局参会人员详细汇报了司法工作具体跟进服务措施、对接机制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谋划,对《河北省司法厅关于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如何做好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服务工作等内容进行交流座谈。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霍建明就今后河北省司法部门如何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讲了具体意见。他指出,要着眼全局,全力落实中央和省委战略部署,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律保障。要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以更高水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近年来,廊坊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提前谋划,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同京津加强对接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工作标准,与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为进一步协同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通过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跨区域法律服务工作、跨区域矛盾纠纷调节工作等一系列工作,为各项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了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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