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9-11
河北省国家税务总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YLF201901-216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景明道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诚0316-608948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131号怀特文化大厦6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同领1993265505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8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服务期: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或社保登记证;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磋商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缴纳近一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或社保登记证;5.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7.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8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办事处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9:30
磋商时间:2019年9月27日9:30
磋商地点: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赵同领
项目联系方式:19932655051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