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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难落实地方政府层层设卡-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11/2 9:36:07 浏览:743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的问题,困扰着许多有异地购房需求的人。近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明确,10月8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其实从去年开始,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就发文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10月8号出台的通知更是进一步推动了这一政策的落实。

然而最近一些听众反映,他们在北京工作和缴纳公积金,户籍地在河北的保定、廊坊等地,想要在河北当地贷款买房。但是在申请贷款办理缴存证明的时候却遇到了困难,而阻挠申请的“罪魁祸首”竟然是一枚小小的盖章或者一个签名和联系电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先生老家在河北保定高碑店市,来北京工作近10年时间,一直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年8月份左右,他想要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高碑店买一套房子,但是没想到所有的手续都准备妥当了,却在最后关头,因为一张“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上的一枚盖章和经办人联系方式卡了壳,这一“卡”就是2个月。张先生告诉记者,高碑店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缴存证明必须由北京方面的公积金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但是北京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不予以提供。

张先生说:“国还没有收到这方面的通知。

两份文件,同一天下发;一张缴存证明,不同做法。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区别”,却让相当多想要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人耗费了“大大的”精力和时间。

而本月8号起正式实施的《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中,也仅说明“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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