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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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多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要实名发布房源信息并坚持内容真实、全面、准确、一致,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并经房管部门核验的房源信息。对已促成交易或已取消委托的,要在2个工作日内在原渠道撤除房源信息。
按照要求,廊坊市将探索创建和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建立房地产经纪服务实名上岗制度,要求所有经纪人实名上岗、挂牌上岗,一证终身制;二是建立经纪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将经纪人全部纳入信用档案中规范管理;三是建立经纪活动奖惩制度。细化存量房交易中经纪行为的加、减分项目,将各执业行为进行归类,以对经纪人进行评价、惩戒和处罚,并定期在相关媒体或协会刊物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