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廊坊 > 旅游景点 > 正文

廊坊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31 12:56:29 浏览:490

经历长的,学历高的,如再相同,进行面试加试。

1.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不合格者,按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和选调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3.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情况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

(六)审批备案与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选调的,将拟选调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调单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取消近三年公开选调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廊坊市教育局所属教研室所选调的拟聘用人员暂聘用在专技九级岗位,待专技七级岗位出现空缺后优先聘用到该岗位。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考察过程中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有关单位根据选调政策和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依据公开选调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切实履行推荐把关责任,各相关单位要配合做好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工作。

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开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将纪检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营造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报考人员应加强自身健康管理,依照《报考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凡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和服从现场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和配合体温测量。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隐瞒和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需要,确需调整公告中笔试、面试时间安排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另行通知,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予关注。

上一页  [1] [2] 

最新旅游景点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