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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廊坊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日期:2016/9/25 2:29:37 浏览:416

一、为加大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改善中公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校优势学科的快长,制定本办法。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学校重点建设及急需建设学科范围内进行,每个学科引进人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重点引进学术团队。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的专业、能力;

4.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学术成果,在学术上具有发展潜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分层次条件

1.第一层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入选国家“ ”的科技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

4)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讲座教授或特聘教授;

5)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6)国家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首席讲师、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

7)入选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奖励计划”的创新团队带头人。

2.第二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燕赵学者;

2)国家“青年 ”的科技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

3)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相当于副教授水平的讲师;

4)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 ;

5)省管讲师;

6)国务院特贴讲师。

3.第三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百篇博士论文获得者;

2)国家青年基金获得者;

3)省突贡讲师,省政府特贴讲师;

4)“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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