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12-16
本人于2008年3月份从廊坊市正隆房地产售楼处全款购买商品房一套,当时开发商欺骗我们,说如果签订的是房屋置换协议,可以优惠。我们就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与他们签订了置换协议,但交款时开发商又以其他理由为借口,未给我们开具正规发票,承诺以后补正规票据和房产证,之后我家于2009年8月收房并一直居住至今。2016年一个偶然机会,得知小区存在一房多卖情况,我去房管局查询,得知房产并不备案在本人名下,而是在“臧**”名下。这几年,我和许多业主多次一起去街道办事处、市信访办和省信访办反应问题,至今未果。目前正隆房地产正在走破产清算程序,我于2020年12月16日去房管局查房屋现状,房屋处于被查封状态,我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四处借钱买的房子,已经倾尽所有。希望处理。
回复:不在我局职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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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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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2021-01-2020:24已办结。2021-01-1922:01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结。2021-01-1921:33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2021-01-1913:35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受理该留言。2021-01-1912:59留言已转发到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因:根据属地管理原则2021-01-1015:11留言已转到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待部门受理。2020-12-3014:16留言已转到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待部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