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0-02
尊敬的城乡居民参保人:
根据《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和廊坊市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划归“三区”的通知》(廊医保字〔2021〕42号)要求,原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承办的具有城镇户籍的广阳区、安次区和廊坊开发区(以下简称“三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自2021年10月1日起划归“三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021年10月1日起,选择在广阳区、安次区和廊坊开发区参保的城镇户籍参保居民,各项医保业务请到所属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原农村户籍的城乡参保居民,在所属区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业务不变。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区”经办机构地址、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