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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4/24 17:10:28 浏览:327

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工作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22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温晓辉

电话:0316-2766166

传真:0316-2765688

邮编:065000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49证券简称:廊坊发展公告编号:临2023-011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树焕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到2022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9,358,319.52元。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49证券简称:廊坊发展公告编号:临2023-012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2月。2009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苏分所负责人乔久华,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19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025692941。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0人,注册会计师8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3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95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于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靳军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自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4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603028)、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70.SZ)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另一签字会计师李星辰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2015年起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49)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2年,自201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4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3年为上市公司宏盛股份(603090)、廊坊发展(600149)、汇鸿集团(600981)等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靳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辰、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均从事过证券业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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