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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霸州市院检察长直接出庭办案指控一起严重污染环境案

发布日期:2018/8/27 18:10:27 浏览:505

在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进程中,霸州市检察院积极运行新的办案模式,检察长王德峰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公诉部门的办案检察官承办案件。近日,由王德峰直接审查起诉的被告人陈某某污染环境案公开开庭审理,王德峰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据起诉书指控,今年2月至3月11日,陈某某在霸州市王庄子乡王庄子村,非法从事电镀经营,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T,毒性)20余吨,通过暗管排放至王庄子村西沟渠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庭审前,王德峰全面分析证据材料,撰写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为庭审做充分准备。庭审中,王德峰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对被告人进行讯问,针对犯罪事实进行逻辑严谨清晰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最后阶段,王德峰就污染环境案的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

检察长承办的第一起案件就是污染环境案,凸显了霸州市检察院对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度重视,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污染治理的迫切需求,随着该案的宣判,有力地震慑了污染环境的犯罪分子。此外,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在全院干警中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激励大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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