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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邮区中心生产楼热辐射采暖设备维护维修保养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日期:2023/6/12 19:34:01 浏览:19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招标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5)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招标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1.16、节能产品采购

1.16.1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对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证明资料及其他资料”附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的位置,没有按规定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对该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1.17、环保产品采购

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

1.17.1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1.17.2财政部、环保总局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优先采购的范围。财政部、环保部将适时调整清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1.17.3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中国绿色采购网为清单的公告媒体。为确保上述信息的准确性,未经财政部、环保总局允许,不得转载。

1.17.4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1.17.5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示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18、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事

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简介

1.1、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

1.2、项目名称:廊坊邮区中心生产楼热辐射采暖设备维护维修保养项目单一来源

二、项目需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熟练掌握意大利IMPRESIND公司Tub-one系列燃气热辐射采暖设备维护维修保养技术。

2、技术(服务)关键要求:提供18套热辐射采暖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及零配件更换(2000元以下零配件更换费用由中标方承担,2000元以上的零配件更换费用由廊坊邮区中心承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3、中标原则及采购组织以及采购活动因故中止的后续处理方式: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实施采购,中标1家服务供应商,签订1年生产楼热辐射采暖设备维护保养合同。

采购活动因故中止的处理方式:如出现采购活动无法产生采购结果,无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情况,采购部门应分析和说明采购活动终止情况,按照采购结果确认流程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4、商务要求

合同有效期一年,采暖季维修维护保养期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个采暖季维修维护保养费用(据实结算),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标方在申请付款前,应向招标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招标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中标方支付违约金;中标方违反合同规定的维保义务,每次应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由于中标方原因造成招标方设备瘫痪的应赔偿招标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中标方提供的设备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不全面而导致设备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招标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已经支付的,中标方应退还招标方,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应全额赔偿。

四、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廊坊邮区中心生产楼热辐射采暖设备

维护维修保养合同(模板)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得到专业维护,甲方委托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护保养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设备信息如下:

1.设备名称:

2.设备品牌:

3.设备型号:

4.设备数量:

5.设备位置:

(二)本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维护保养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转账)方式支付。向乙方支付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以下简称为“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小写:¥元)。该费用已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全部成本及对价(包括零配件、耗材之费用)。

(二)甲方将总费用分期支付给乙方:

1.维护保养期结束,本合同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小写:¥元)。

(三)乙方在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行号:

账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

(五)甲方纳税人识别号:

(六)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未包含在本合同及其附件范围内的额外产品或服务,应就增加的内容事先与乙方另外达成单独的书面协议,并向乙方支付费用,该费用不包含在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所载的总费用之内。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内向乙方提供设备的使用情况及使用说明、保修凭证等相关资料。甲方提供给由乙方维护保养的设备必须完好。

(二)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发生故障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描述故障详情。

(三)由于甲方或第三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下列操作(擅自维修、拆装设备;对装置进行危险性更改;等)造成损坏的,甲方承担全部费用,且本协议维护保养期不因此而延长。

(四)甲方应安排经验丰富的设备操作人员接受乙方培训,使用机器,做好清洁维护,提高机器的使用率。

(五)若乙方履行维保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付款。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开始维护保养工作前,将对甲方设备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表明设备存在故障,则应修复后才能进入保养;乙方为修复而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应与甲方另行协商。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为期_____年的(原厂)设备与维护保养服务,自起计算。乙方应针对甲方设备建立完善的维护管理服务系统,记录等信息并可供查询。

(三)乙方应对设备进行的定期巡检,并于每次巡检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巡检情况说明,设备维修及保养报告以及维修后配件费用表等书面材料。

(四)本合同指定应急维修联系人,电话:。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应于_____小时内响应,并进行故障情况登记,并及时安排其或其他同级技术人员于个工作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不得超过一个小时),进行故障排除或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直至设备恢复正常运行(设备零部件损坏,需加工或更换则除外)。如遇设备严重故障,当场无法解决的,应提供替换设备,使设备先恢复正常使用,由乙方技术人员与甲方设备管理使用人员沟通具体的维修地点及方式。

(五)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乙方维修时间应遵守甲方要求,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商场正常运营的影响。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整个设备的正常运行,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之付款义务,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天内未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事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恐怖事件等。

(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在事件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遭受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4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或经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本合同已失去意义,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六条通知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应当按照本条下述地址以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或者挂号信、快递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通知日期为通信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快递方式,通知日期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日期为被送达方签收日期。

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QQ:QQ: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双方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违反合同规定的维保义务,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瘫痪的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提供的设备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不全面而导致设备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一)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第九条保密

(一)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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