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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廊坊大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公告【招20人】

发布日期:2019/1/12 7:36:00 浏览:498

来源时间为:2018-09-21

为确保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高效开展,按照县政府研究决定,就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购买的方式,按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择优使用。

二、计划

公共文化服务岗位20个。

三、程序和办法

此次购买服务工作由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实施,委托大厂回族自治县鑫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轩公司)面向社会招用岗位所需人员,按照发布招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四、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为鑫轩公司。由鑫轩公司为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提供岗位人员和管理服务。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与鑫轩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期限两年),鑫轩公司与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一)招用人员与鑫轩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用人员接受鑫轩公司和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双重管理。鑫轩公司主要负责招用人员的人事管理,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宣传部负责招用人员的岗位工作管理。

三)劳务费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按照3112元/月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参照《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规范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2016?97号)文件标准二类标准执行,待遇增长机制、保险费用等参照《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规范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办法(试行)》执行。

四)鑫轩公司负责劳务费发放,按照企业职工相应参保标准为招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等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和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原标题: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1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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