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13:男,31岁,邢台县人,1月20日从武汉乘坐G72次列车13车返回邢台,下午16时30分左右乘坐20路公交车至邢台银行下车,转乘14路回村,1月25日外出拜年,1月27日至30日居家隔离,1月31日到邢台县医院就诊,2月2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14:男,35岁,柏乡县人,1月23日由武汉自驾车返回柏乡县老家,1月23日至2月1日在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到柏乡县医院就诊,2月2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15:女,34岁,家住清河县,系病例6之女,2月1日因间断咳嗽、咳痰到清河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16:男,41岁,广宗县人,长期在武汉市江岸区居住,1月21日驾驶私家车自武汉到广宗,当日12时在河南省息县服务区停留,19时在邯郸邱县服务区停留,1月22日到产业路李樊村段赵发俊家具店、钟永利家具店购物,1月23日到威县其岳母家探亲,当日10时到广宗县城西行君之梦家纺门市、诚信布业门市、完美布艺家纺门市购物,11时到信天超市购物,1月24日17时到本村中心超市购物,18时到和平路与复兴路交叉口恒昇商贸烟酒店购物。2月1日因咳嗽、低热到广宗县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温馨提示,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