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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5/1 7:02:31 浏览:1601

42号、bitc2014(or)-0943号《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天津幸福基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幸福基业”)、京御地产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资产”)于2014年3月28日签署编号为TDFZ-HXXF-001号《债权转让协议》,天方资产以转让价款10亿元受让京御地产持有的天津幸福基业100,180万元债权;天津幸福基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幸福与天方资产签署编号为TDFZ-HXXF-002号?《债权重组协议》。华夏幸福、王文学分别与天方资产签署编号为TDFZ-HXXF-004、TDFZ-HXXF-005号《保证合同》,为天津幸福基业应向天方资产履行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与天方资产签署编号为TDFZ-HXXF-006号《股权质押合同》,为天津幸福基业应向天方资产履行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三)报告期内,为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1、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5号楼3层301(园区);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涛;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固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华夏幸福河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华夏幸福河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固安县工业园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涛;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固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华夏幸福河北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华夏幸福河北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固安县工业园;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涛;经营范围:农业投资;制造业投资;文化产业投资等投资管理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全资子公司环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硅谷设立了一家名为CFLD(US)IncubatorServices,Inc.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CFLD(US)IncubatorServices,Inc.;公司住所:333TwinDolphinDr.,Ste.700,RedwoodShores,CA9406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除了银行业务、信托公司业务以及依照加州法规(CaliforniaCorporationLaw)允许经营的专业机构业务之外的加州公司法(GeneralCorporationLawofCalifornia)项下允许从事的各种合法行为。

5、公司全资子公司环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环宇产业(廊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环宇产业(廊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工业园区孔雀大道一号;注册资本200万;法定代表人:孟惊;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项目前期服务、翻译。

(四)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的情况如下:

2014年2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与霸州市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圣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斌地产”)就京御地产并购霸州市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圣斌房地产100股权事项签订《股权并购框架意向协议》。2014年3月24日,京御地产与霸州市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京御地产以35,079.55万元受让霸州市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圣斌地产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2月25日及2014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22及临2014-042号)

(五)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14年3月25日,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京御地产”)与北京山海润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山海润祥”)签署《金山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京御地产将持有的金山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于山海润祥,交易总金额为99,901,051.41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75,500,000元,偿还股东借款24,401,051.41元。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编号:临2014-06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北京佳程广场A座23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拟签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62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6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编号:临2014-062

关于下属公司拟签订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项目入区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协议类型及金额:入区协议,项目总投资6.3亿元。

2.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4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拟公司签订的议案》。

二、协议双方

甲方:河北固安新兴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固安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华夏幸福下属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协议主要条款

为促进河北固安新兴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充分利用园区优越条件为企业发展服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在园区内投资建设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项目的各项事宜达成《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项目入园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项目合作方式

卫星导航产业港是以研发设计企业为核心,打造集标准化厂房、研发中试楼宇、配套设计为一体的综合业态。

甲方引进乙方共同开发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甲方为乙方在园区内划定专门区域,协助乙方通过法定程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由乙方投资建设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并负责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的宣传推广及招商引资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乙方承诺

1.项目名称: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

2.投资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13亩,净用地171亩,其中一期项目占地面积62亩,二期占地面积109亩(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项目总投资6.3亿元。

3.项目在园区中的位置:乙方同意以园区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范围内的土地为项目用地。

4.项目规划设计要求:乙方同意园区规划部门制定或审批的规划设计意见。

(三)入区建设进度及双方相关职责

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和期限进行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甲方给予充分配合:

1.2015年4月24日前,乙方应完成一期项目建设;

2.2016年3月15日前,乙方应完成二期项目建设。

(四)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协助乙方及乙方引进入园企业办理与经营、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乙方应根据程序要求的期限及时提供相关文件和其他配合。

2.厂房及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组织相关资源进行勘查、设计、施工等。

3.施工建设期间,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的各种关系,提高办事效率,化解相关矛盾。

4.甲方应按照相关约定对乙方及乙方引进的入园企业的落地投资及税收进行审核并结算。

5.在本协议及附件约定的减、免费用之外,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的其他管理和服务事宜时,有权按照公示的标准或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向乙方收取费用。

(五)入区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

1.在乙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可设立专门工作小组,为乙方入区建设提供乙方所需的专门服务。

2.甲方将乙方该项目列为固安县重点项目,不得随意对其进行乱收费、乱检查等。

3.乙方享受园区有关投资优惠政策。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违约责任分为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

1.一般违约时,违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10日内主动予以纠正,并及时向守约方道歉:违约方如果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守约方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构成当事人对本协议的根本违约: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非因政府政策调整等甲方不能控制的原因,甲方不能兑现其承诺的优惠政策,又未能以其他方式弥补乙方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进度完成项目建设,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月内仍不履行的,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上述情形不受此限。一般违约时,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后60日内仍未有实质性改进的。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履行对公司2014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本项目是公司基于产业新城平台模式,针对入园企业共性需求而接入的提供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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