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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6/7/26 7:42:00 浏览: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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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2013-09-10来源: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辑:

摘要: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场所:市本级:廊坊市广阳区天利得益商务中心1108室、1119室。

文安管理部:县城北马路东侧249号电视台对过。

香河管理部:府前街17号。

大厂管理部:城关西大街6号。

大城管理部:新华东街90号。

霸州管理部:金康道63号。

永清管理部:益昌路63号。

固安管理部:新中街96号。

三河管理部:世纪广场对面;燕郊镇学院东大街。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5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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