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4-03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生态环境力量,经县政府批准,受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环保辅助服务工作人员。
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用的方式,按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择优使用。
二、招用岗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岗位所需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从事过管理工作且经验丰富的优先;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和网络者优先,能够熟练驾驶汽车,具有驾驶执照的优先;四)热爱生态环保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水平;五)具备履行职责的健康的身体条件;六)大厂回族自治县户籍优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不良行为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生态环保工作的。
三、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拟定2019年4月3日起,在大厂电视台和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