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4、为全资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
任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
任担保;
6、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中国深圳南山支行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7、为全资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廊坊
安次区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
责任担保;
8、为全资子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永清
县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担保;
9、为全资子公司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与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共享;
10、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晶玉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在800万元的本金范围内提
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1、公司委托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金额不超过港币7,500
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备用信用证,信用证受益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
公司,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南玻(香港)有限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子公
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因此,同意
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40,008万元,占2018年末归
属母公司净资产910,315万元的15.38,占总资产1,911,423万元的7.32。公
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