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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4/24 17:10:28 浏览:315

来源时间为:2022-3-22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49公司简称:廊坊发展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到2022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9,358,319.52元。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高质量发展,廊坊紧邻京津,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功能区,新型城镇化进程也加快推进,区域供热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中提出: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加大电、气、生物质锅炉等清洁供暖方式推广应用力度,在分散供暖的农村地区,就地取材推广户用生物成型燃料炉具供暖。加快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2022年6月13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动北方地区建筑节能绿色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优先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利用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

京津冀地区供热企业肩负着保证群众取暖过冬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使命,供热企业应更加注重能源整合、提高能效,促进节能减排,不断探索可再生能源利用,实现低碳绿色运营。供热企业还应创新供热业务模式,推进清洁供热技术改革,争取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公司是廊坊市国有控股的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所从事供热业务具有公用事业显著特征,供热需求为城镇居民和商户在采暖季的刚性需求,且供热收入具有稳定性,在廊坊市城市供热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供热业务。为城区、园区及小区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提供供暖及蒸汽等服务,并开展供热系统的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供热主业布局进程,在项目签约方面,2022年实现签约供热面积29万平方米,累计签约面积1054.64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516.92万平方米;截止2022年,公司供热经营区域面积超100平方公里,是廊坊市覆盖区域最大的供热企业。

2、其他业务。报告期内,一是继续开展房产租赁业务,实现收入318.28万元;二是推进商业运管咨询服务业务,实现收入88.06万元。

(二)经营模式

公司供热业务有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两大业务模式。集中供热是以电厂余热、工业余热、大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作为热源形式,通过热力管网将热能输送并销售给用户。分布式供热是在小区、小型园区内建设小型热源站,以天然气、电能或其他清洁能源作为热源,为用户提供微网供热服务。供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当年气温情况,按照政府要求,可适当延长供暖期),用户按照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公司一次性缴纳一个完整供暖期的费用。

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公司华逸发展和广炎供热经营上述供热业务。

华逸发展成立于2017年11月9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廊坊发展持有其62股份。华逸发展以清洁供能为主业,为城区、园区、小区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供能系统,综合解决各类用户对暖、气、冷、电、热水及蒸汽等多品种的能源需求。华逸发展目前已组建了一支掌握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专业技术的核心团队,包括热力、天然气行业的资深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形成了从技术到市场、从规划设计到建设运营的有机组合。华逸发展将进一步发挥自身团队优势和技术优势,立足廊坊,辐射京津冀,大力推进供热业务的布局进程。

广炎供热成立于2006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1020万元,华逸发展持有其55股份。广炎供热以集中供热为主业,主要供热范围集中于廊坊市主城区西部及北部。公司下辖学院区、北环、城北三座供热站,供暖总户数超过6万户,是廊坊市城区第二大供热企业。近几年,伴随着国家“清洁供暖、铁腕治霾”等系列政策的不断出台,广炎供热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三大热力站主动增设脱硫、脱销设备,并对其他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革和提标改造,北环站完成热电联产大热网对接,进一步提升减排效能,排放均达到国家及地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随着廊坊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城镇化快速发展,广炎供热运营面积也将得到进一步扩增,营业收入也将得到充足保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48.89万元,其中:供热业务收入20,851.04万元,租赁业务收入318.28万元,商业运管咨询服务收入88.0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91.5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8.2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曹玫

董事会批准日期: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49证券简称:廊坊发展公告编号:临2023-010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到2022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9,358,319.52元。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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