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廊坊 > 企业单位 > 正文

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人员保险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2/14 16:13:20 浏览:96

来源时间为:2023-02-13

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人员保险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XD2023-02005招标人: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人员保险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人员保险入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保险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人员保险入围项目

2.2项目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办公车辆、专用车及人员定点保险供应商入围

2.5服务期:一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或其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营业范围和能力。

3.2、在文安县辖区内有经营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外地单位须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选择和签订办公房屋租赁合同,并凭房屋租赁合同与本项目甲方签订合同)。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4、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上4项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开标现场当日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4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15611300638

邮箱:zbtb66@126。com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