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网友王女士使用天天快递邮寄价值2800元的药品,中途损毁未寄到,快递公司赔偿300元,图为王女士的快件在天天快递官网查询截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常方圆)廊坊网友王女士近日向河北新闻网反映,其通过天天快递邮寄2800元药品,因快递公司原因快件中途损毁未能寄到,快递公司却只肯赔偿300元。记者查询发现,不同的快递公司对收寄物品的最高价值、损坏或丢失邮件的赔付标准并不一致。而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与河北省邮政管理局对此的意见也不统一。
闹心:2800元药品丢失,快递公司只赔300元
廊坊王女士去年12月通过天天快递向黑龙江的亲戚邮寄了一包中成药品,价值约2800元,10余天后仍未寄到。王女士打电话向快递公司询问后得知,邮件在途中已被烧毁。在提供相关药物发票后,快递公司称因物品未保价,可对其按运费3-5倍的标准赔偿。对此,王女士表示难以接受:“3-5倍运费也就几十块钱,邮件被毁是因快递公司的失误,理应由他们负责,结果损失最后却要我来承担。”经过多次协商,王女士最终同意了快递公司赔偿300元的方案。“过年出这种事儿,已经很闹心了,我们也没那么多时间精力再和快递公司耗,虽然认了这300块钱,我还是认为这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