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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廊坊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日期:2015/11/24 20:46:00 浏览: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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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2015-03-0701:02:00来源:(北京)分享到: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49公司简称:廊坊发展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多元化的经营理念,在扎实推进贸易销售、管理咨询及房屋租赁等日常经营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和委托贷款等业务,努力实现资本增值、效益增长。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396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合资控股的方式成立了河北盛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公交WiFi运营项目,搭建新的盈利平台,进行营利模式及业务方向的拓展。同时,加大房屋销售力度,进一步有效盘活了公司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控制和化解潜在风险,保障公司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


1.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受市场环境影响,本年度钢材贸易量有所下降,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3.14。


(2)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36,218,112.55元,占销售总额比重91.27。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2)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15,364,776.36元,占采购总额比重100。


4)费用


本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94,主要由于本年度律师费用、折旧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减少所致。


5)现金流


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4.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3)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卖出申购取得的新股产生的投资收益总额35,587.50元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4年3月向河北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16,贷款期限为365天,自2014年3月12日始至2015年3月11日止。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物资贸易


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在物资贸易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与管理经验,贸易经营体系逐渐完善,在规范经营现有业务基础之上,不断挖掘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于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施行。


本公司无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子公司情况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情况


(续表一)


(续表二)


(2)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情况


(续表一)


(续表二)


(3)截止本公司本报告期末,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海滨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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