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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发布日期:2016/5/9 18:07:46 浏览:1785

>为维护原告钦州永盛及公司的合法权益,钦州永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于2015年4月29日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8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4,533元(暂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共8个月按银行年利率5.6计:2,800,000元×5.6÷12个月×8个月=104,533元)给原告;

(2)被告支付码头堆存费1,611,423元给原告;

(3)被告赔偿石油焦价格下跌损失2,324,473元;

(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进展情况

2015年6月3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并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2015]青民二初字第1172号)。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本次诉广州景裕燃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赔偿损失的行为属于钦州永盛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货款的正常追收行为。钦州永盛在催收追缴无果的情形下采取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上述款项无法回收,将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进展情况。

本次诉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证券代码:600310编号:临2015-060

债券简称:11桂东01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2015年6月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国海证券股票1355万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0.58,交易金额约30,842.36万元,本次出售后,公司尚持有国海证券股票187,965,723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8.14。

二、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出售国海证券1355万股股票,扣除成本后,公司可获得投资收益约28,225万元(未扣除相关税费),该收益将计入公司2015年度损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影响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出售国海证券股票6930万股(含2014年度及本次减持数),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3.0。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2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5-031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沧州临港化工园区公司厂区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赫孟合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张文雷、董事郑温雅女士、杨印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长赫孟合先生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6项议案因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翼凤、谢元勋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

黑龙江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79股票简称:黑化股份编号:临2015-033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12月6日披露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临2014-017),确认本公司拟进行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8日起停牌30日。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29日及2015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发布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01、临2015-006及临2015-015)。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第5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并于2015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本次重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同日开市起复牌。

依据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公告的预案,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一定相关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进展如下:

1、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已基本结束。本公司正在组织筹划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2、拟出售资产作价所依据的评估结论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或由国务院国资委指定中国化工集团备案;

拟出售资产评估结果已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结果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3、拟购买资产作价所依据的评估结论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或由国务院国资委指定中国化工集团备案;

拟购买资产评估结果将由中国化工集团备案,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备案结果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4、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将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后向国务院国资委申报,审批结果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并同意安通物流及安盛船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预计将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完毕不早于十五日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及免于要约收购事项。

6、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公司正在积极进行相关申报准备工作,待上述事项全部审批完毕后即开始中国证监会核准申请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各方出具的承诺事项均依照约定履行。

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292证券简称中电远达编号临2015-023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发电厂分别签订了《贵州习水电厂4×135MW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及《贵州习水电厂4×135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合同,有利于提高该公司脱硫、脱硝工程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提高脱硫、脱硝工程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与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发电厂分别签订了《贵州习水电厂4×135MW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及《贵州习水电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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